松阳县乡村七九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松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松阳法院”)于2020年9月18日裁定受理松阳县乡村七九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九八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通过对七九八公司的资产、经营现状等情况的调查,认为七九八公司具有较高的重整价值。为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现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布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相关事项如下:
一、七九八公司介绍
七九八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17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为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叶村乡河头村大蓬45号,法定代表人叶祥科,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00元。公司经营期限为2011年5月17日至2031年5月16日。公司经营范围为提供艺术写生服务、艺术培训、艺术品展览及旅游景点开发建设。
二、七九八公司资产情况介绍
七九八公司主要开发坐落于松阳县城独山区块的七九八公司创意园项目,该项目已于2019年年底停工。公司主要投资建设浙江松阳田园文化创意园项目(以下简称“文化园项目”),环城南路和要津南路交叉口西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国际艺术文化交流中心、美术馆、培训中心、学生宿舍和生态园林式公园等。
文化园项目分为两期工程:
(一)一期工程
宗地面积:33,026.28 m²,土地性质:文体娱乐用地。具体为:
1、地上部分:2号幢(培训大楼)建筑面积12,393.57 m²,3号幢(美术博物馆)建筑面积9,030.87 m²,4号幢(宿舍)建筑面积7,913.2 m²,5、6号幢(宿舍)建筑面积12,901.52 m²,合计:42239.16 m²。一期工程已竣工。
2、地下部分:地下室建筑面积 5,753.88 m²;
(二)二期工程
宗地面积:29,351.74 m²,土地性质:文体娱乐用地,具体为:
1、地上部分:29,555 m²,地下部分:7,101 m²;
2、二期7、8、9、10四幢为公寓;11-22号共32幢为排屋。二期绿化、道路未做,附属工程未完工,整体工程尚未竣工。二期土地性质虽为文体娱乐用地,但债务人实际按住宅进行建设。
经浙江韦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定估算,七九八公司位于丽水市松阳县独山区块的文体娱乐用地房地产在2021年1月13日市场价值为人民币叁亿伍仟柒佰壹拾贰万捌仟捌佰元整(¥357,128,800.00)。
序号
资产类别
市场价值
快速变现率
清算价值
一
一期工程
210,846,000.00
70%
147,592,200.00
二
二期工程
146,282,800.00
80%
117,026,240.00
合计
357,128,800.00
--
264,618,440.00
以上为管理人初步调查整理的数据,仅供初步参考。
三、七九八公司债务情况介绍
截至2020年12月5日,共有423户债权人(不含职工债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共计452笔,申报总金额人民币764,225,483.09元,该债权额仅为债权人申报债权数额,管理人仍在审核中,具体债权数额以管理人认定为准。
四、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可选择进行战略投资或财务投资;
2. 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3. 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4.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显示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投资本项目的启动资金或具备相应的融资能力(管理人将视实际情况,可能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进一步履约能力证明);
5. 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成员可包括财务投资人与战略投资人,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五、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止
报名地点:浙江省松阳县环城西路浙江松阳田园文化创意园(松阳县第五中学校门口正对面)
联系人:翁律师(电话:15757100785)
邮箱:wengdeqiang@weihenglaw.com
2.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及完整。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 参与重整投资的报名意向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组织结构、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计划、经营计划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
(2) 公司、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 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5) 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审核;
(6) 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7) 2019年至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一期的企业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8) 相关资金实力证明(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9)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对上述报名材料企业应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自然人报名的应签署本人姓名。
(二)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符合资质条件的,管理人将书面通知意向投资人,安排签订如附件所示之《保密协议》,并在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指定的专项账户(账户名称:松阳县乡村七九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201000257958155)成功支付意向金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后,视为报名成功。管理人将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初步拟定为十五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从管理人获得,但管理人和七九八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三)选拔、洽谈和签约阶段
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对报名材料有关内容进行解释或说明。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对七九八公司的商业判断,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正式参与遴选。
1. 在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投资协议》之前,投资人有权随时退出,只需向管理人书面明确不再参与项目重整,管理人将在收到退还意向金书面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原额退还意向金。
2. 决定参与的意向投资人应书面向管理人确认,并于收到管理人入围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的投资方案。
3. 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包括公开竞价方式,具体由管理人在入围通知书中确定)选拔投资人,待初步选定后,管理人将以中选投资人提交的方案为基础,与其洽谈并签订相应的《投资协议》。
4.《投资协议》将附条件生效,生效条件包括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由法院裁定批准。
六、特别说明
1. 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或审计、评估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法院确认为准。
2. 本公告内容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构成邀约或邀约邀请,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3. 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4. 管理人对本公告内容享有最终解释权。
松阳县乡村七九八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21年10月18日